索引號 | 014416330/2022-26670 | 分類 | 國民經濟管理、國有資產監管 通知 |
發布機構 | 市政府辦 | 發文日期 | 2022-12-19 |
文號 | 泰政辦發〔2022〕58號 | 時效 | 有效 |
- 信息來源:市政府辦
- 發布日期:2022-12-19 10:32
- 瀏覽次數:
各市(區)人民政府,泰州醫藥高新區管委會,市各有關部門(單位):
《泰州市行政審批超時默認制試點工作方案》已經市政府第1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泰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12月19日
(此件公開發布)
泰州市行政審批超時默認制試點工作方案
為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相關決策部署,決定對全市總投資1億元以上內資項目和1000萬美元以上外資項目(以下統稱億元以上產業項目)項目審批試行超時默認制,構建全過程、全鏈條、全方位審批閉環管理模式,形成強有力的倒逼機制,推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提質提效、落細落實、可行可感,全力打造時間最短、環節最少、效率最高、服務最好的政務環境,助推全市營商環境持續優化。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主要內容
超時默認制是指審批事項辦理部門在超時默認審批時限內未能辦結,視為該部門默認審批事項通過審批,并進入下一個審批流程,下一個審批事項的辦理部門不得以缺少前置條件為由拒收,因超時默認審批產生的責任后果由超時默認的部門負責。對于已超時默認的事項,辦理部門應當在超時默認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出具審批通過的意見。具體包括三種情況:一是因辦理部門自身責任(含對中介服務機構監管不到位的),無正當理由超過超時默認審批時限未能辦結的;二是無正當理由對申請人的合法申請不予受理的;三是在超時默認審批時限內,審批結果未及時送達申請人的。
二、工作原則
1.堅持試點先行。超時默認制首先對億元以上產業項目審批進行試點,條件成熟后再全面推開。
2.堅持上下聯動。市、市(區)上下聯動,建立健全億元以上產業項目綠色通道,完善綜合受理和項目審批機制,各層各級注重數據共享、優勢互補、協同聯動,努力形成推進項目建設的強大合力。
3.堅持提升效能。億元以上產業項目每一個審批環節均對標全省承諾時限最短地區,壓縮審批時限,提高審批效能。
三、審批時限
億元以上產業項目從立項到竣工納入超時默認的審批事項共25項,各審批事項均確定超時默認審批時限(詳見附件)。通過實施超時默認制,全流程審批時限壓縮至30個工作日內。
四、計時規則
1.全市所有億元以上產業項目,必須通過泰州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系統統一申請和辦理。
2.市、市(區)行政審批部門對項目申請進行綜合受理,同步推送給審批事項辦理部門,以推送時間為計時起點,辦理部門出具審批結果為計時終點。
3.對于項目工程規劃、環評審批、安全審查、節能審查等專業性較強的審批事項,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相關辦理部門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幫助申請人完成材料補正,逾期即開始審批計時。
4.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等規定的聽證、公示和專家評審等事項不納入審批計時。由省級以上主管部門組織的專家評審,市相關審批事項辦理部門要主動作為,加強溝通,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并將工作情況報市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辦公室;由市、市(區)審批事項辦理部門組織的專家評審,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超出上述規定的時間,納入審批計時。
五、相關要求
1.建立幫辦代辦機制。由市、市(區)行政審批部門牽頭,會同相關辦理部門共同組建幫辦代辦服務“專班”,對全市所有億元以上產業項目靠前服務,確保每個項目至少兩名幫辦代辦專員全過程服務。“專班”主要負責提供政策咨詢,對各審批環節進行業務指導;與申請人及審批事項辦理部門建立溝通渠道,并全程跟蹤項目審批進展,提醒、催促相關審批經辦人員在超時默認審批時限內辦結申請事項;收集、統計、分析各辦理部門辦理情況等。辦理部門要選拔政治素質好、業務能力強、熟悉項目審批業務人員充實幫辦代辦隊伍;要根據不同審批業務類型,抽調相應業務骨干組成專家團隊,為項目幫辦代辦提供強有力的業務支撐。
2.建立亮燈預警機制。泰州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系統嵌入“亮燈”模塊,對億元以上產業項目審批實行全鏈條在線監督。對按時完成審批的事項亮綠燈;超時默認審批時限前一天還未辦理的亮黃燈催辦;超時默認審批時限前兩個小時還未辦理的亮紅燈警示,并由市行政審批局跟進督辦。
3.建立督查問責機制。市、市(區)行政審批部門要密切跟蹤億元以上產業項目全生命周期審批流程,做好項目催辦、督辦、回訪工作,建立“月通報”制度。市政府督查室會同相關部門要加強對各審批事項辦理部門審批質效和幫辦代辦情況等的督查,持續傳遞工作壓力。出現一次超時默認的,由超時默認的部門主要負責人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約談;出現兩次以上超時默認的,將移送市效能辦作為營商環境“蝸牛獎”線索。
附件:億元以上產業項目審批事項超時默認審批時限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