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3212000028/2023-354810 | 分類 | 公安、司法 報告 |
發布機構 | 市公安局 | 發文日期 | 2023-01-19 |
文號 | 時效 |
- 信息來源:市公安局
- 發布日期:2023-01-19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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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現公布泰州市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報告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報告電子版可在泰州市公安局網站(網址:http://gaj.taizhou.gov.cn)下載。
一、總體情況
2022年,市公安局深入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黨委政府和公安中心工作,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充分運用政府信息公開職能、作用、手段,以為民、便民、惠民的實際行動和實際成效切實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泰州市2022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在泰州公安的貫徹落實,全局政務公開工作穩步前進。
一是審慎規范工作,提升服務效能。依法依規依流程進行信息發布三級審查,確保發布信息權威、安全、不出現敏感錯誤。認真規范辦理依申請公開,落實受理、登記、辦理、審核、回復、歸檔等工作環節,年內規范辦結6件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糾錯率、行政訴訟敗訴率為零。在泰州公安門戶網站設立“領導信箱”“調查征集”“在線訪談”等互動交流欄目,對收到的各類信件均及時流轉、及時辦理、及時回復,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實。2022年以來,先后以“泰州市常態化疫情防控時期復工復產”“網絡暴力”“夜跑安全”等為主題開展網上調查,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以“泰州公安微警務”作為“互聯網+政務服務”主陣地,先后對涉及六個警種的39項網上辦事項目進行優化,在全省率先探索建設市級政務服務管理平臺,上線運行公安政務服務“泰警通辦”系統,通過融合AI客服、在線預約、警務地圖、窗口導航等功能,提供一體化、一站式辦事指引。破解以往分警種、分地區多頭咨詢、窗口等待時間長等痛點,方便群眾減跑動、就近辦,提高辦事預期和滿意度。今年以來,“微警務”注冊用戶實現199萬人,全年提供辦事服務78.2萬余人次、在線咨詢服務17.2萬余人次。“泰警通辦”系統提供在線引導辦事、咨詢8200余人次。
二是及時主動公開,回應民眾呼聲。按照“嚴格依法、全面真實、及時便民”的原則,在門戶網站公開和更新機構職能、政策法規、辦事程序等信息,機構改革及主要領導人調整后,規范更新部門公開目錄、公開指南和相關內容;主動公開重要的政務活動、決策部署、項目采購、道路限行等信息,發布今年我局制定的《泰州市公安局應對疫情影響助企紓困十條措施》等規范性文件,讓群眾知情,為群眾解惑;依托市政府平臺策劃《泰州市幸福水天堂?百籽樂交融專題》專題專欄,采用卡通動漫、圖解等群眾喜聞樂見的展現形式,立體式多方位解讀市局“石榴籽工作室”落實少數民族群眾服務舉措,加大網上宣傳力度,推動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積極開展“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劉宇軒談防范電信網絡詐騙、保障群眾財產安全”在線訪談節目,就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違法犯罪相關情況與市民群眾進行在線互動;依托市政府公開平臺,采用視頻直播形式,對《泰州市首屆“石榴籽”開幕式直播》進行全方位報道,努力形成強勁宣傳勢頭,拉近各族群眾之間的感情,傾力營造民族團結的濃厚氛圍。為體現公安特色,泰州公安門戶網站推出“警務動態”“治安播報”“安全防范”等欄目,對重大工作部署進行通報,對人民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及時進行解答,對公安工作進行宣傳報道,使群眾更加了解、支持和理解公安工作。2022年,共發布警務動態、治安播報、在線訪談、警營風采、媒體聚焦等警務資訊1560余條。
三是做優雙微平臺,打造政務新媒體品牌。持續做優以“平安泰州”為龍頭的政務新媒體,策劃推出覆蓋圖文、漫畫、短視頻等全方位、多層次、多聲部的立體化傳播內容,及時發布警務資訊,權威解讀政策信息,積極回應網民關切。當前“平安泰州”微信公眾號已成為泰州公安對外發布信息、密切聯系群眾、提供便民服務的重要渠道,在中央政法委第四屆“四個一百”優秀政法新媒體評選活動中被評為“優秀政法微信公眾號”,市公安局因新媒體宣傳工作成績突出被中央政法委通報表揚。截至目前,“平安泰州”微信公眾號推送文章498篇,閱讀總量581萬次;“平安泰州”微博發布665條,閱讀總量744萬次。
四是加強學習培訓,提升工作能力。加強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學習培訓,使相關工作人員全面熟悉條例各項規范,不斷提高公開意識和能力。圍繞網站建設和信息安全,先后2次組織全市公安機關范圍內的學習培訓。通過一系列措施的落實,進一步提升了全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的業務能力和水平,推動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更好地開展。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0 | 0 | 0 |
行政規范性文件 | 0 | 0 | 1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177518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2872253 | ||
行政強制 | 43666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4243.45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8 | 0 | 0 | 0 | 0 | 0 | 8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七)總計 | 6 | 0 | 0 | 0 | 0 | 0 | 6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2 | 0 | 0 | 0 | 0 | 0 | 2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 果 維 持 | 結 果 糾 正 | 其 他 結 果 | 尚 未 審 結 | 總 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 果 維 持 | 結 果 糾 正 | 其 他 結 果 | 尚 未 審 結 | 總 計 | 結 果 維 持 | 結 果 糾 正 | 其 他 結 果 | 尚 未 審 結 | 總 計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與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級公安機關工作要求相比,與人民群眾的迫切要求和殷切期待相比,還存在公開意識不夠強、監督管理不全面等差距。2023年,我局將進一步推進政策宣傳解讀、政府信息公開及政務新媒體運維管理工作,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豐富政府信息公開渠道,堅持及時更新,確保內容實用;進一步加強政務公開工作監督考核,不斷規范建議提案、調查征集、依申請公開等工作機制,提高咨詢建議、訴求答復質量,提升社會熱點的發現、收集和反饋能力,切實提升人民群眾滿意率。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泰州市公安局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