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來源:市政府辦公室
- 發布日期:2023-04-08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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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區)人民政府,泰州醫藥高新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2023年市政府規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計劃》已經市政府第14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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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3月14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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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市政府規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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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快法治政府建設,確保市政府規范性文件制定質量,根據《江蘇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省政府令第158號)、《泰州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泰政發〔2022〕64號)等有關規定,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結合本市實際,就2023年市政府規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提出如下計劃:
一、年內制定的規范性文件
(一)為努力構建與泰州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高質量養老服務體系,不斷滿足廣大老年人日益增長的多層次、多元化養老服務需求,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十四五”國家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服務體系規劃的通知》(國發〔2021〕35號)、《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蘇省“十四五”養老服務發展規劃的通知》(蘇政辦發〔2021〕63號)等文件精神,制定《泰州市推進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2023—2025年)》,由市民政局牽頭起草。
(二)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教育優先發展戰略,推動泰州教育高質量發展,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制定《關于推動泰州教育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2023—2025年)》,由市教育局牽頭起草。
(三)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委文件精神,指導我市三農工作高質量發展,制定《關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重點工作的實施意見》,由市農業農村局牽頭起草。
(四)為加快推動我市農業全產業鏈高質量發展,進一步聚焦主導產業,強化要素集聚,以延鏈、補鏈、壯鏈、優鏈為重點,強化新理念賦能、產加銷貫通、多功能拓展、強主體引領、全要素集聚,著力推動全環節提升、全鏈條增值、全產業融合,不斷提升農業全產業鏈附加值,依據《江蘇省農業農村廳關于農業全產業鏈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制定《泰州市農業全產業鏈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2023—2025年)》,由市農業農村局牽頭起草。
(五)為提高我市集群注冊登記管理的科學性、規范性和有效性,依據《江蘇省政府關于進一步放寬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的指導意見》(蘇政發〔2015〕113號)、《泰州市政府關于進一步放寬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實施意見》(泰政發〔2017〕199號)等規定,制定《泰州市市場主體集群注冊登記管理辦法》,由市行政審批局牽頭起草。
(六)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建立最嚴格的生態空間管控制度,筑牢生態安全邊界,根據《關于劃定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的若干意見》(廳字〔2017〕2號)、《江蘇省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規劃》(蘇政發〔2020〕1號)、《江蘇省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調整管理辦法》(蘇政辦發〔2021〕3號)等規定,制定《泰州市生態空間管控區域監督管理實施辦法》,由市生態環境局牽頭起草。
(七)為進一步規范建筑施工安全監管流程,明確安全監管責任、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措施保障,對已辦理施工許可證工程以及按照規定無需辦理、免予辦理或者無法辦理施工許可證的小型建設工程的新建、改建、擴建和拆除等小微工程,建立起“全覆蓋”的安全監管長效化機制,制定《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督管理的意見》,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起草。
(八)為進一步增強國有經濟的競爭力、創新力、控制力、影響力、抗風險能力,制定《支持市管企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由市國資委牽頭起草。
(九)為加快推動我市沿江港口高質量發展,根據《內河航運發展綱要》(交規劃發〔2020〕54號)、《長江干線港口布局及港口岸線保護利用規劃》(交規劃發〔2022〕110號)、《江蘇內河航運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蘇交港航〔2020〕23號)、《關于進一步推動港口岸線資源集約高效利用的指導意見》(蘇港管委〔2022〕2號)等文件精神,制定《關于加快推動泰州市沿江港口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由市交通運輸局牽頭起草。
(十)為完善殯葬服務體系、穩步推進殯葬改革、加強法治殯葬建設、持續推進移風易俗,通過整合資源、規范管理、優化服務,促進精神文明和生態文明建設,推動泰州殯葬改革工作更好地服務、保障和改善民生,依據《江蘇省殯葬管理條例》《江蘇省殯葬事業發展規劃(2021—2025年)》(蘇民發〔2021〕8號)、《關于進一步推動殯葬改革促進殯葬事業發展的實施意見》(民發〔2018〕5號),制定《關于進一步推動殯葬事業發展的實施意見》,由市民政局牽頭起草。
(十一)為促進城鄉社區服務質效全面提升,推動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依據《江蘇省“十四五”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規劃》(蘇政辦發〔2022〕60號),制定《泰州市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三年行動方案》,由市民政局牽頭起草。
(十二)為規范我市現行勞模獎勵待遇問題,依據《全國勞模專項補助資金發放管理辦法》(總工辦發〔2020〕16號)、《江蘇省勞模專項補助資金發放管理辦法(試行)》,制定《泰州市勞模專項補助資金發放管理辦法》,由市總工會牽頭起草。
(十三)為進一步推動在泰高校深化改革、加快發展,發揮人才、科創、智庫等資源優勢,服務泰州高質量發展,制定《關于推動在泰高校服務地方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由市教育局牽頭起草。
(十四)為加強單用途預付卡管理,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規范市場秩序,防范和化解風險,優化消費環境,根據《江蘇省預付卡管理辦法》,制定《泰州市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細則》,由市商務局牽頭起草。
(十五)為推動我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關于進一步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制定《關于進一步加強泰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由市文化廣電旅游局牽頭起草。
二、年內修訂的規范性文件
(一)根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江蘇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規程》(蘇民規〔2020〕5號),修訂《關于調整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困境兒童分類保障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泰政辦發〔2022〕37號),由市民政局牽頭修訂。
(二)根據《江蘇省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評選管理辦法》,修訂《泰州市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評選管理辦法》,由市總工會牽頭修訂。
三、規范性文件制定要求
(一)制定規范性文件,應當充分征求各有關部門和社會大眾意見,專業性較強的文件應當征求專家意見,文件制定應當遵循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律,力求解決實際問題,增強文件的針對性、可行性和實效性。
(二)市司法局負責對規范性文件起草工作進行指導和把關,在合法性審核環節,各有關部門應當嚴格落實送審程序,積極參加征求意見座談會,按照要求及時以書面形式反饋意見建議。
(三)凡未列入2023年制定計劃的規范性文件原則上不予審核。對確屬事先無法預見且必須制定的規范性文件,按照規定報市政府批準后再予增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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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3年市政府規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計劃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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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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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市政府規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計劃一覽表?
序號 | 文件名稱 | 項目類別 | 牽頭部門 | 送審時間 |
1 | 泰州市推進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2023—2025年) | 年內制定 | 市民政局 | 2023.1 |
2 | 關于推動泰州教育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2023—2025年) | 年內制定 | 市教育局 | 2023.2 |
3 | 關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重點工作的實施意見 | 年內制定 | 市農業農村局 | 2023.2 |
4 | 泰州市農業全產業鏈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2023—2025年) | 年內制定 | 市農業農村局 | 2023.2 |
5 | 泰州市市場主體集群注冊登記管理辦法 | 年內制定 | 市行政審批局 | 2023.3 |
6 | 泰州市生態空間管控區域監督管理實施辦法 | 年內制定 | 市生態環境局 | 2023.3 |
7 | 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督管理的意見 | 年內制定 | 市住房城鄉 建設局 | 2023.4 |
8 | 支持市管企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 年內制定 | 市國資委 | 2023.4 |
9 | 關于加快推動泰州市沿江港口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 | 年內制定 | 市交通運輸局 | 2023.5 |
10 | 關于進一步推動殯葬事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 年內制定 | 市民政局 | 2023.5 |
11 | 泰州市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三年行動方案 | 年內制定 | 市民政局 | 2023.6 |
12 | 泰州市勞模專項補助資金發放管理辦法 | 年內制定 | 市總工會 | 2023.6 |
13 | 關于推動在泰高校服務地方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 | 年內制定 | 市教育局 | 2023.7 |
14 | 泰州市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細則 | 年內制定 | 市商務局 | 2023.10 |
15 | 關于進一步加強泰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 | 年內制定 | 市文化廣電 旅游局 | 2023.11 |
16 | 關于調整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困境兒童分類保障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 | 年內修訂 | 市民政局 | 2023.5 |
17 | 泰州市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評選管理辦法 | 年內修訂 | 市總工會 | 202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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