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來源:市政府辦
- 發布日期:2021-05-24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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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區)人民政府,泰州醫藥高新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2021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計劃》已經市政府第53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泰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4月2日
2021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計劃
為進一步加快法治政府建設,確保市政府立法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國務院《規章制定程序條例》和《泰州市人民政府規章制定程序規定》(市政府令第1號),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結合本市實際,就2021年市政府立法工作編制計劃如下:
一、地方性法規制定項目(2件)
(一)全面推行河長制是落實綠色發展理念、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有效破解治水難題,保障國家水安全的重要制度創新。為進一步明確河長制組織體系、河(湖)長及相關部門的職責等,使我市河長制工作從制度化上升為法制化,促進河長制的制度紅利充分釋放,助力“河長制”實現“河長治”,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泰州市河長制工作條例》。(負責單位:市水利局)
(二)血液是特殊的生物資源,在臨床治療和搶救以及戰備中起著重要作用。為進一步加大對獻血者的激勵和保障,加強對采血、用血的規范管理,保證臨床和各種公共突發事件的用血需要與安全,促進泰州獻血事業健康、穩定、可持續發展,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泰州市獻血條例》。(負責單位:市衛生健康委)
二、規章制(修)訂項目(3件)
(一)快遞業是服務業的組成部分,是推動流通方式轉型、促進消費升級的現代化先導性產業,對于帶動電子商務、制造業等關聯產業發展,服務鄉村振興戰略具有重要意義,在服務群眾生產生活、服務社會發展等方面也發揮基礎性作用。為進一步提升廣大群眾的用郵體驗,促進電商產業的快速發展,制定《泰州市快遞市場管理辦法》。(負責單位:市郵政管理局)
(二)為加強全市國土空間批后服務與監管工作,促進依法依規、節約集約利用土地,在修改《泰州市國有建設用地批后服務與監管辦法》(市政府令第5號)相關內容的基礎上,整合規劃核實相關監管要求,制定《泰州市國土空間批后服務與監管辦法》。(負責單位:市自然資源規劃局)
(三)為進一步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改善城市秩序、促進城市和諧、提升城市品質、保障城市健康運行,修訂《泰州市城市治理辦法》(市政府令第4號)。(負責單位:市城管局)
附件:2021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計劃項目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