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來源:市政府
- 發布日期:2020-06-23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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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區)應急管理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財政局:
現將《泰州市高危行業領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動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對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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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高危行業領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動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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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應急管理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教育部 財政部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關于高危行業領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動計劃的實施意見》(應急〔2019〕107號)、《江蘇省應急管理廳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教育廳 財政廳 江蘇煤礦安全監察局關于高危行業領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動計劃的實施意見》(蘇應急〔2019〕117號)、《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泰州市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實施方案(2019-202l年)的通知》(泰政辦發〔2019〕65號)等文件精神,現制定泰州市高危行業領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動計劃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安全生產和職業技能培訓教育的決策部署,聚焦化工、非煤礦山、金屬冶煉、煙花爆竹等高危行業企業(以下簡稱“高危企業”)從業人員和各類特種作業人員,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為導向,以落實安全技能培訓合格后上崗制度為核心,深入開展全覆蓋、多手段、高質量的安全技能提升培訓教育,打造高危行業領域高素質產業工人隊伍,為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提供有力支撐。
力爭通過實施高危行業領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動計劃,2021年實現以下目標:
1.全面提升安全技能水平。高危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以下簡稱“三項崗位人員”)100%持證上崗;高危企業班組長普遍接受安全技能提升培訓,其中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或接受相關專業中專(中級工班)及以上學歷教育的人員比例提高20個百分點以上;高危企業在崗和新招錄從業人員100%培訓考核合格后上崗,其中高危企業從業人員中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比例達到30%以上。
2.全面推進安全教育基地建設。遴選培育一批具有輻射引領作用的安全技能實訓示范基地、特種作業實操考試示范基地、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示范職業(技工)院校、安全生產產教融合型市級示范企業,安全技能培訓基礎進一步夯實,供給能力和質量大幅提升。各地、各部門要根據自身產業結構實際,合理規劃、大力推進建設一批安全技能實訓基地、培訓和考核示范單位。
3.全面規范安全考核機制。安全技能培訓制度機制更加完善,以企業為主體、各類機構積極參與、勞動者踴躍參加、部門協調配合、政府激勵推動的高危行業領域安全技能培訓格局初步形成。
二、重點工作任務
1.實施全員安全技能培訓。一是高危企業是高危行業領域安全技能提升培訓的責任主體,企業主要負責人要切實落實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職責,組織制定并推動實施安全技能提升培訓計劃,勞務派遣人員、外包施工隊伍人員以及新上崗員工必須納入培訓范圍,統一管理和培訓,確保培訓計劃全覆蓋。要分崗位組織開展企業全員考核,考核不合格,應按照新上崗人員培訓要求進行離崗培訓,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崗。二是高危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通過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合格。從業人員在100人以上或主營業務收入在2000萬元以上高危企業和粉塵涉爆、涉氨制冷企業的安全總監,必須經培訓考核合格后上崗。三是對發生人員死亡事故負有責任的企業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和安全管理人員,要重新參加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對造成重大安全隱患、屢次造成較大安全隱患以及發生生產安全事故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分管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實施強制性封閉培訓。四是企業要規范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建立特種作業人員臺賬,危險化學品作業的特種作業人員須具備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杜絕無證上崗。五是各地要緊密結合區域行業發展需要,深入調查班組長安全技能提升需求,以企業為主導、以班組長履職需求為目標,制定培養方案,各地應急管理部門在2021年底前要組織將高危企業班組長輪訓一遍。
2.實施安全教育基地建設。一是各地要鼓勵有條件的高危企業建立職工安全培訓機構,或與職業院校加強校企合作,共建實訓中心開展安全技能培訓。應急管理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遴選一批安全技能培訓示范企業,推薦納入產教融合型企業,按規定給予政策激勵。二是各地要加強規劃布局和投入,支持在高危企業集中的地區新建或提升改造一批具有輻射引領作用的高水平安全生產和技能實訓基地,其中2021年底前實現所有化工園區都有自建共建或委托具備實訓條件的專業機構、實訓基地開展安全技能培訓服務。三是各地要推動職業院校開展安全技能培訓,培育一批安全生產培訓示范職業院校,推動一批職業院校在高危企業設立培訓點或分校區,推動一批高危企業依托職業院校設置職工培訓機構、實訓基地。推動職業院校增設安全培訓內容,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教育部門要將安全生產內容編入各類人員職業培訓標準和教材、教案之中,保證必要的培訓教學課時。四是各地要鼓勵具備條件的社會培訓機構開展安全技能培訓,推動培訓機構加強場地、人員、設備、管理、施教模式等五項建設,社會培訓機構在政府購買服務、校企合作、實訓基地建設等方面與公辦機構享受同等政策。支持培訓機構建立同業交流平臺,加強行業自律,促進行業發展,并通過建立動態管理和退出機制,對不具備條件的培訓機構進行清理整頓。五是各地要推動“互聯網+安全技能培訓”發展,適應信息化時代需求,積極探索建立高危行業安全技能學習培訓學分銀行制度,探索為每一位高危行業領域從業人員建立安全技能培訓學習個人終身賬號和檔案。六是各地要建設高素質專兼職師資隊伍,通過企業內部遴選培訓師,實現企業自主實施在崗培訓。各類培訓機構要定期組織安全培訓教師赴企業實踐或調研,提高授課針對性和感染力。
3.實施安全考核機制建設。一是市應急管理局按照統一規劃、歸口管理、分級實施、分類指導、教考分離的原則,對海陵、高港、姜堰3個區級安全生產考核工作實行集中管理。二是靖江、泰興、興化要加大安全生產考試點規范化建設力度,嚴格執行教考分離,2020年底前3個縣級安全生產考試點應配備專職管理人員,設置獨立的場所和理論考場,配齊自主產權的考試考核設備設施,推動實際操作考核能力提升,相關地區要加大建設資金支持力度。三是鼓勵科研機構、企業參與安全生產實操考核設備的研發,充分發揮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等新技術的優勢,針對危險性較高操作項目,研究開發針對性、實用性的智能化實操考核設備;按照“管用、使用、夠用”的原則,改造升級現有實操考核設備,切合企業設備、工藝特點,進一步增強特種作業人員實際操作能力。
三、安全技能培訓補貼政策
(一)補貼對象和標準(附件1)
1.在泰州市范圍內從業的特種作業人員經專門培訓并考核合格,初次取得應急管理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給予培訓補貼500元/人,復審或延期換證培訓考核合格的,給予培訓補貼200元/人。
2.泰州市范圍內的高危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經專門培訓并考核合格,初次取得應急管理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知識和能力考核合格證》,給予培訓補貼300元/人,復審或延期換證培訓考核合格的,給予培訓補貼100元/人。
3.對礦山、化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金屬冶煉、粉塵涉爆、涉氨制冷等高危行業領域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總監和班組長等群體開展項目制培訓的,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
4.同一證件初次取證和復審、延期換證不得重復享受培訓補貼;原則上每人每年可享受職業培訓補貼不超過3次。
(二)補貼申領流程
各市(區)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本領域內安全生產技能培訓補貼受理、審核工作。
1.補貼申請。申請人自行或委托培訓機構向所在市(區)應急管理部門提交補貼申請材料,包括:《泰州市高危行業領域安全技能提升培訓補貼申請表(個人)》(附件2),相關證書復印件(網上能聯網查詢的不需提供,下同),以及稅務發票或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等相關資料。培訓機構代為申請的,還需提供委托協議、《泰州市高危行業領域安全技能提升培訓補貼申請表(單位)》(附件3)、《泰州市高危行業領域安全技能提升培訓人員花名冊》(附件4)。
2.審核公示。各市(區)應急管理部門對補貼申請資料進行審核,并將符合補貼申領條件的人員信息與各市(區)人社部門比對享受政府性培訓補貼情況。符合補貼條件的,由各市(區)應急管理、人社部門分別在部門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單位名稱、補貼人數及補貼金額等信息。補貼資金從市本級技能提升專賬資金列支的,由市(區)應急管理、人社部門初審,信息比對后報市對口部門審核、公示。
3.資金撥付。各市(區)人社部門向當地財政部門申請撥付資金,財政部門按規定直接或委托人社部門將補貼資金撥付至個人或申領單位銀行賬戶。
(三)補貼期限
補貼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符合條件的人員自獲證之日起6個月內申請補貼,2019年獲證人員,于2020年9月30日前申請補貼。所需資金從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列支。
四、工作要求
1.強化組織領導。各市(區)要成立安全技能提升行動小組,建立部門聯動機制,研究制定具體落實舉措,確保政策落地見效。各市(區)應急管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和財政部門要加強部門間溝通對接,健全補貼資金實名制撥付制度,將相關補貼信息納入實名制補貼信息系統管理,應急管理部門要及時將申請領取補助單位和人員的相關數據推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高補貼審核發放效率。
2.強化政策宣傳。各市(區)要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充分發揮各類主流媒體的作用,利用政府網站、電視、報紙、微信、微博等媒體,提升政策公眾知曉度,幫助企業、培訓機構和從業人員熟悉了解、用足用好政策,共同促進安全技能提升工作開展。
3.強化資金監管。堅持安全生產技能提升培訓資金“誰審批、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分級建立分工明確、權責對等的資金分配、使用、監管機制,確保資金“精準投入”。
4.強化監督檢查。各市(區)應急管理部門要把企業安全技能提升培訓納入執法計劃,作為日常執法的檢查內容,開展安全培訓專項執法。要規范安全培訓執法程序和方法,將抽查持證情況、抽考職工安全生產應知應會知識作為日常執法檢查的重要方式。應持證未持證或未經培訓就上崗的人員,一律先離崗,經培訓考核合格后再持證上崗;對存在不按大綱教學、亂辦班等行為的安全培訓機構,要依法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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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泰州市高危行業領域安全技能提升培訓補貼目錄(略)
????? 2.《泰州市高危行業領域安全技能提升培訓補貼申請表(個人)》(略)
??????3. 《泰州市高危行業領域安全技能提升培訓補貼申請表(單位)》(略)
????? 4.《泰州市高危行業領域安全技能提升培訓人員花名冊》(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