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來源:市政府
- 發布日期:2019-09-10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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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區)人民政府,泰州醫藥高新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泰州市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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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2019年8月26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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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行動計劃實施方案
為切實把修復長江生態環境擺在壓倒性位置,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根據《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行動計劃》(環水體〔2018〕181號)及《江蘇省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行動計劃實施方案》(蘇政辦發〔2019〕52號)有關要求,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市長江干流、主要入江支流及重點湖庫的濕地生態功能得到有效保護,生態用水需求得到基本保障,生態環境風險得到有效遏制,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到2019年底,主要入江支流控制斷面水質全面提升,建成區內黑臭水體基本消除。到2020年底,地表水國考斷面水質優良(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達到100%,省考及以上斷面水質優良(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達到83.3%以上;縣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優良比例達到100%。
(一)強化生態環境空間管控,嚴守生態保護紅線
完善生態環境空間管控體系。組織編制全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統籌布局生態、農業、城鎮等功能空間,科學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空間管控邊界,嚴格實施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根據流域生態環境功能,明確生態環境保護要求,加快推進“三線一單”工作,確定全市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制定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原則上在長江干流周邊一定范圍劃定生態緩沖帶,依法嚴厲打擊侵占河湖水域岸線、圍墾湖泊、填湖造地等行為。開展生態緩沖帶綜合整治,嚴格控制與長江生態保護無關的開發活動,積極騰退受侵占的高價值生態區域,無法清退的要制定并采取補救措施,大力保護修復沿河環湖濕地生態系統,提高水生態環境承載能力。到2019年底,基本建成泰州市“三線一單”信息共享系統。2020年底前,完成國家級和省級生態保護紅線勘界定標工作。(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住建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行政審批局、泰州海事局等。各市(區)人民政府、醫藥高新區管委會負責落實,以下均需各市(區)人民政府、醫藥高新區管委會落實,不再列出)
實施流域控制單元精細化管理。按流域整體推進水生態環境保護,強化水功能區水質目標管理,細化控制單元,明確考核斷面,將流域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層層分解到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結合實施河長制、斷面長制,構建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的流域控制單元精細化、信息化管理體系。到2020年底,配合完成全省控制單元劃分,確定控制單元考核斷面和生態環境管控目標。(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住建局、水利局、農業農村局等)
加強入江河流治理。以城市黑臭水體和主要入江河流為重點,因地制宜、精準施策,開展主要入江河流綜合整治,開展水功能區達標整治。完善水污染物收集、處理設施,提升收集、處理能力,強化城鎮污水處理設施脫氮除磷要求。2020年底前,全市主要入江支流達到或優于Ⅲ類的比例保持100%。(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住建局、水利局;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等)
(二)排查整治排污口,推進水陸統一監管
統籌銜接前期長江入河排污口專項檢查和整改提升工作安排,對已查明的問題,加快推進整改工作,及時總結整改提升經驗,為進一步深入排查奠定基礎。綜合利用衛星遙感、無人機航拍、無人船和智能機器人探測等先進技術,積極開展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試點工作,2019年底前,完成排查、監測、溯源,制定整治方案并抓好落實,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排查整治技術規范和工作規程。(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市水利局、發改委、住建局等)
(三)加強工業污染治理,有效防范生態環境風險
優化產業結構布局。嚴禁在長江干支流1公里范圍內新建、擴建化工園區和化工項目,依法淘汰取締違法違規工業園區。對沿江l公里范圍內違法違規危化品碼頭、化工企業限期整改或依法關停,沿長江干支流兩側1公里范圍內且在化工園區外的化工生產企業原則上2020年底前全部退出或搬遷,到2020年底,全市化工企業入園率不低于50%。加強騰退土地污染風險管控和治理修復,確保騰退土地符合規劃用地土壤環境質量標準。以長江干流為重點,全面開展“散亂污”涉水企業綜合整治,分類實施關停取締、整合搬遷、提升改造等措施,依法淘汰涉及污染的落后產能。2020年底前,有序開展“散亂污”涉水企業排查,積極推進清理和綜合整治工作。(牽頭單位:市工信局、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交通運輸局、應急局等)
規范工業園區環境管理。新建工業企業原則上應當在工業園區內建設并符合相關規劃和園區定位,工業園區應當按照規定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并穩定達標運行。加大現有工業園區整治力度,完善污染治理設施建設,實施雨污分流改造。組織評估依托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園區工業廢水對出水的影響,導致出水不能穩定達標的,要限期退出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并另行專門處理。到2020年底,已建工業廢水集中處理設施的工業園區內的工業廢水原則上全部退出市政管網。國家級工業園區于2019年底前、省級工業園區(含籌)于2020年底前實現污水管網全覆蓋、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穩定達標運行。依法整治園區內不符合產業政策、嚴重污染環境的生產項目,2020年底前,國家級開發區中的工業園區(產業園區)完成集中整治。(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科技局、工信局、商務局、住建局等)
強化工業企業達標排放。推進造紙、焦化、氮肥、有色金屬、印染、農副食品加工、原料藥制造、造革、農藥、電鍍等十大重點行業專項治理,推動工業企業全面達標排放。開展沿江電力企業有色煙雨治理。深入推進排污許可證制度,2020年底前,完成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開展含磷農藥制造企業專項排查整治行動,重點排查母液收集處理裝置建設運行情況,制定實施限期整改方案,2020年6月底前完成整治任務。(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工信局)
加強固體廢物規范化管理。在全市實施打擊固體廢物環境違法行為專項行動,持續深入推動長江沿岸固體廢物大排查,對發現的違法行為依法查處,全面公開問題清單和整改進展情況。建立部門和區域聯防聯控機制,建立健全環保有獎舉報制度,嚴厲打擊固體廢物非法轉移和傾倒等活動。2020年底前,完成靖江市固廢綜合處理工程,提高固廢處置能力,有效遏制非法轉移、傾倒、處置固體廢物案件高發態勢。深入落實《禁止洋垃圾入境推進固體廢物進口管理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國辦發〔2017〕70號)。(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運輸局、衛健委、泰州海關、泰州海事局等)
嚴格環境風險源頭管控。開展長江泰州市環境風險調查評估,從嚴實施生態環境風險防控措施。深化沿江石化、化工、醫藥、紡織、印染、化纖、危化品和石油類倉儲、涉重金屬和危險廢物等重點企業環境風險評估,限期治理風險隱患。推進重點環境風險企業環境安全達標建設和“八查八改”工作。到2020年底前,基本實現“八查八改”全覆蓋。(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工信局、應急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商務局等)
(四)加強農業農村污染防治,持續改善農村人居環境
深入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加強農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推進農村“垃圾革命”“污水革命”“廁所革命”,探索建立符合農村實際的生活污水、垃圾處理處置體系,開展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減量化試點,推行垃圾就地分類和資源化利用。大力推進美麗宜居村莊建設,加快推進農村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加強農村飲用水水源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和保護區(保護范圍)劃定。到2020年底,基本實現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理體系全覆蓋,每個市(區)和涉農區至少有1個鄉鎮開展全域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試點示范,基本完成農村無害化衛生戶廁建設改造,廁所糞污基本得到處理或者資源化利用,60%的行政村建有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牽頭單位:市農業農村局;責任單位:市城管局、生態環境局、住建局、水利局、衛健委等)
實施化肥、農藥施用量負增長行動。開展化肥、農藥減量利用和替代利用,加大測土配方施肥推廣力度,引導科學合理施肥施藥。推進有機肥替代化肥和廢棄農膜回收,完善廢舊地膜和包裝廢棄物等回收處理制度。到2020年,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推廣覆蓋率達到93%以上,全市化肥施用量較2015年削減5%以上。(牽頭單位:市農業農村局;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供銷合作社等)
著力解決畜禽養殖污染問題。嚴格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和管理,按照“種養結合、畜地平衡”的標準,科學確定區域養殖總量,優化養殖業布局。整市推進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有序推進畜禽糞污專業化集中處理,培育壯大多種類型的糞污處理社會化服務組織,因地制宜推廣糞污全量收集還田等模式。督促落實企業主體責任,配套完善畜禽養殖糞污處理和資源化利用設施裝備,提升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到2020年底,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100%,生豬等畜牧大縣整縣實現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牽頭單位:市農業農村局;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生態環境局、水利局等)
推進漁業綠色發展。強化養殖水域灘涂規劃管理,依法劃定禁養區、限養區和養殖區,禁止超規劃養殖,2020年底前,禁養區內的養殖行為全部退出。嚴控湖泊投餌圍網養殖,大力發展不投餌濾食性、草食性魚類養殖。以養殖尾水達標排放為核心,以百畝以上連片養殖池塘為重點,大力推進養殖池塘生態化改造,規范養殖池塘清塘行為,2020年底前,水產養殖主產區各級各類農(漁)業園區養殖池塘實現尾水達標排放。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建設養殖水在線監控系統,提高信息化水平。積極引導漁民退捕轉產,加快禁捕區域劃定,實施水生生物保護區全面禁捕。嚴厲打擊“電毒炸”和違反禁漁期禁漁區規定等非法捕撈行為,嚴禁使用“絕戶網”等嚴重破壞水生生態系統的漁具,嚴查涉漁“三無”船舶。2020年底前,長江流域重點水域實現常年禁捕。(牽頭單位:市農業農村局;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生態環境局、水利局等)
(五)補齊環境基礎設施短板,保障飲用水水源水質安全
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推動飲用水水源地規范化建設,科學劃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規范保護區標志及交通警示標志設置,建設一級保護區隔離防護工程,優化水源地水質自動監測點位布置。以“千噸萬人”飲用水水源地為重點開展專項行動,到2020年底,完成鄉鎮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整治工作,基本完成城市飲用水水源地規范化建設,建立健全各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日常巡查長效機制,泰興市加快推動應急備用水源地調整,興化市加快推動長江引水工程建設。(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市住建局、水利局、交通運輸局、泰州海事局等)
推動城鎮污水收集處理。以城市黑臭水體整治為契機,加快補齊生活污水收集和處理設施短板。加快推進老舊污水管網改造和破損修復,大幅提升污水收集能力。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對城鎮污水處理廠達標尾水實行生態凈化處理。對污水處理設施產生的污泥進行穩定化、無害化和資源化處理處置,禁止不達標的污泥進入耕地,取締非法污泥堆放點。到2020年底,全市基本無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城中村、老舊城區和城鄉結合部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設施空白區,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能顯著提高,各市(區)城鎮基本實現污水管網全覆蓋、全收集、全處理,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達到100%。(牽頭單位:市住建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生態環境局等)
全面推進垃圾分類和治理。建立健全垃圾收運體系,加大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推進力度,統籌布局生活垃圾轉運站,推動大中型生活垃圾轉運站升級改造,淘汰敞開式收運設施,在城市建成區推廣密閉壓縮式收運。加強生活垃圾處理能力建設,加快建設生活垃圾集中處理設施,強化垃圾處理設施運行監管,對于垃圾滲濾液處理能力不足、處理不達標的,加快完成升級改造。2020年底前,完成城市水體藍線范圍內的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整治,實現沿江城鎮垃圾全收集全處理。(牽頭單位:市城管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生態環境局等)
(六)加強航運污染防治,防范船舶港口環境風險
深入推進非法碼頭整治。鞏固長江干線非法碼頭整治成果,研究建立監督管理長效機制,堅決防止問題反彈。加快推進長江水上過駁專項整治,研究推進長江砂石碼頭布局優化,促進沿江港口碼頭科學布局。扎實推進已拆除非法碼頭的生態恢復工作。到2019年底,依法拆除長江干支流各類非法生產設施。按照長江干線非法碼頭治理標準和生態保護紅線管控等要求,全面開展內河干線航道非法碼頭整治,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非法碼頭清理取締工作。(牽頭單位:市發改委、交通運輸局;責任單位:市工信局、生態環境局、水利局、泰州海事局等)
完善港口碼頭環境基礎設施。優化沿江碼頭布局,嚴格危險化學品港口碼頭建設項目審批管理,嚴控新建化工碼頭。抓緊落實長江洗艙站建設布局規劃,積極推進化學品洗艙站建設。加快港口碼頭岸電設施建設,切實提高船舶靠岸期間岸電使用率。推進主要港口大型煤炭、礦石碼頭堆場建設防風抑塵設施或者實現封閉儲存,推進電動汽渡船改造與建設。各市(區)人民政府統籌規劃建設靠泊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及處置設施,加快建設水上綠色綜合服務區,努力實現靠泊、錨地停泊和過境船舶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污染物的免費接收,建立并實施電子聯單制度和聯合監管制度。2020年底前,所有港口碼頭、船舶修造廠、船閘錨地建成污染物接收設施,并與城市公共轉運、處置設施有效銜接;主要港口和排放控制區港口50%以上已建的集裝箱、客滾、郵輪、3000噸級以上客運和50000噸級以上干散貨專業化泊位具備向船舶供應岸電的能力。(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工信局、生態環境局、住建局、城管局、泰州海事局、國家電網泰州分公司等)
加強船舶污染防治及風險管控。根據省加強長江船舶污染治理的相關規定,積極治理船舶污染。嚴格執行《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GB3552-2018),加快淘汰不符合標準要求的高污染、高能耗、老舊落后船舶,現有不達標船舶到2020年底前全部完成達標改造,基本實現載運散裝液體危險貨物船舶按照規定強制洗艙、洗艙水按照規定收集處理。嚴格運輸船舶準入門檻,控制水路運輸規模,實施船舶環境風險過程管控,強化長江及內河水上危化品運輸環境風險防范,嚴厲打擊危化品非法水上運輸及油污水、化學品洗艙水等非法轉運處置行為。研究制定船舶轉型升級支持政策,嚴禁單殼化學品船和單殼油船進入長江干線等高等級航道網(從事植物油運輸的單殼油船按照交通運輸部規定執行)航行、停泊。推進主要油類裝卸作業碼頭配備水上溢油應急監測系統。加快制定長江泰州段水上應急能力建設規劃,提升應對重大溢油、危險化學品污染事故應急處置能力。(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泰州海事局;責任單位:市工信局、生態環境局、商務局等)
(七)優化水資源配置,有效保障生態用水需求
實行水資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嚴格用水總量指標管理,健全市、市(區)兩級用水總量控制指標體系,嚴格取用水管控。嚴格用水強度指標管理,建立重點用水單位監控名錄,推進城鎮非居民用水戶用水定額管理,對納入取水許可管理的單位和其他用水大戶實行計劃用水管理,積極推進節水型城市建設。2020年底前,全市用水總量控制在33.79億立方米以內。(牽頭單位:市水利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工信局、住建局等)
切實保障生態流量。協調和加強流域水量統一調度,科學確定生態流量,切實保障長江干流、主要入江支流基本生態用水需求。深化河湖水系連通運行管理,采取閘站聯合調度、生態補水等措施,確保生態用水比例只增不減,有效保障枯水期生態流量。2020年底前,長江干流主要控制節點生態基流占多年平均流量的比例達到20%以上。(牽頭單位:市水利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生態環境局、交通運輸局、農業農村局等)
(八)強化生態系統管護,嚴厲打擊破壞生態行為
嚴格岸線保護修復。落實長江岸線保護和開發利用總體規劃,統籌規劃長江岸線資源,實行長江干流及洲島岸線開發總量控制,嚴格分區管理與用途管制,推進生態岸線恢復。針對突出問題,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非法占用岸線及筑壩圍堰等違法違規行為,依法整治嚴重影響防洪安全、批建不符、長期占而不用、手續不全的岸線利用項目。開展長江干流岸線保護和利用專項檢查行動,推進長江干流城市規劃范圍內濱水綠地等生態緩沖帶建設。到2020年底,岸線非法利用項目全部清理整治完畢,岸線修復基本完成,生態功能得到恢復,長江干流及洲島自然岸線(含生態修復及景觀生活改造岸線)保有率達到50%以上。2019年完成泰興市長江中路綠化項目、醫藥高新區濱江生態公園項目、海泰油品南側生態綠化項目;2020年完成泰州市長江岸線造林綠化項目、泰興市沿江生態廊道項目,推進醫藥高新區南官河生態綠化工程。(牽頭單位:市水利局;責任單位:市住建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交通運輸局等)
嚴禁非法采砂。加強對非法采砂行為的執法監管,嚴格落實執法巡查制度,逐步開展重點區域定點監控系統建設,力爭及時發現、及時控制、及時處置非法采砂活動。2019年底前,組織開展跨部門聯合監督檢查和執法專項行動,嚴厲打擊非法采砂行為。2020年底前,建立非法采砂區域聯動執法機制。(牽頭單位:市水利局;責任單位:市公安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交通運輸局、泰州海事局等)
實施生態保護修復。開展長江生態環境大普查,摸清資源環境本底情況,系統梳理和掌握各類生態環境風險隱患。(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水利局)
開展濕地保護與恢復、水土流失綜合治理、森林質量精準提升、長江防護林體系建設、野生動植物保護及自然保護地建設、生物多樣性保護等生態保護修復工程。因地制宜實施排污口下游、主要入河(湖)口等區域人工濕地水質凈化工程。強化以中華鱘、長江鱘、長江江豚為代表的珍稀瀕危物種拯救工作,加大長江水生生物重要棲息地保護力度,實施水生生物產卵場、索餌場、越冬場和洄游通道等關鍵生境保護修復工程,開展水生生物保護區監督檢查。積極開展濕地保護與修復工程建設,2020年底前,全市自然濕地保護率達到50%以上。(牽頭單位:市發改委、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生態環境局、水利局、農業農村局等)
強化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持續開展自然保護地監督檢查專項行動,重點排查自然保護地內采礦(石)、采砂、設立碼頭、開辦工礦企業、擠占河(湖)岸、侵占濕地以及核心區、緩沖區內旅游開發等對生態環境影響較大的活動,堅決查處各種違法違規行為。完成長江干流各級自然保護地自查工作,制定限期整改方案,加強整改工作監督檢查,確保整改到位。(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交通運輸局、農業農村局、水利局等)
(九)全面推進突出問題整改,著力修復長江生態環境
聚焦《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警示片》披露的7個突出問題,組織制定詳細整改方案,明確工作計劃和階段性目標。將整改工作完成情況納入年度重點工作,完善整改調度和督查機制,確保限期完成整改任務。圍繞2016年1月以來發生的破壞長江生態問題,滾動排查關聯性、衍生性問題和其他生態環境問題及風險隱患,深入分析監管漏洞和薄弱環節,強化監管執法和督察指導,推動突出環境問題有效解決、環境風險有效管控、生態環境有效修復。(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發改委;責任單位:市工信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農業農村局等)
(一)加強組織領導
全面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各地要把打好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放在突出位置,地方黨政主要領導要負起主要責任,組織制定本地區工作方案,細化分解目標任務,明確部門分工,形成工作合力。(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市各相關部門)
嚴格考核問責。將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年度和終期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納入全市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做好考核結果應用。對工作不力、責任不落實、環境污染嚴重、問題突出的地區,公開約談其政府主要負責人。(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等)
嚴格執行國家、省有關長江水污染防治、生態保護的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各類排放標準,根據污染排放結構特征和水環境質量改善需要,針對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點因子,執行國家特別排放限值和差異化的水污染物排放要求。(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市各相關部門)
(三)健全投融資和補償機制
完善流域生態補償和財政獎懲制度。落實長江流域生態補償機制。落實與污染物排放總量和水生態環境質量掛鉤的財政資金獎懲機制。(牽頭單位:市財政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生態環境局、水利局、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
加強科學研究和成果轉化。加快開展長江生態環境保護修復技術研發,加強珍稀瀕危物種保護及其關鍵生境修復技術攻關。整合各方科技資源,創新科技服務模式,促進科研成果轉化。支持和參與長江生態環境保護修復駐點跟蹤研究工作。(牽頭單位:市科技局、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市水利局、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
大力發展節能環保產業。積極發展節能環保技術、裝備、服務等產業,完善支持政策。以污水、垃圾處理等環境公用設施和工業園區為重點,推行“專家治廠、科學治污”等模式,提升污染治理效率和專業化水平。培育農業農村環境治理市場主體,推動建立農業生產和農村生活廢棄物收集、轉化、利用三級網絡體系。(牽頭單位:市發改委;責任單位:市工信局、科技局、生態環境局、水利局、農業農村局等)
(五)嚴格生態環境監督執法
建立完善長江環境污染聯防聯控機制和預警應急體系,建立健全跨部門、跨區域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機制和執法協作機制,加強長江流域環境違法違規企業信息共享,構建環保信用評價結果互認互用機制。(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市中級法院、檢察院、發改委、公安局、司法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
加大生態環境執法力度。統一實行生態環境保護執法,推進環境執法重心向基層下移,開展聯合執法、區域執法、交叉執法,從嚴處罰生態環境違法行為,強化執法監督和責任追究。健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公益訴訟銜接機制。(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市中級法院、檢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農業農村局等)
深入開展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將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納入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范疇,對重大環境問題實行清單化管理,推進實施各市(區)黨政領導包案制度、銷號制度。(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提升監測預警能力。開展天地一體化長江水生態環境監測調查評估,開展水生生物多樣性監測試點。完善水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加快建設水環境自動監測預警監控點,優化主要入江支流控制斷面設置,2020年底前實現重點區域、重要水域監測點位全覆蓋、規模以上入河排污口監測全覆蓋。開展長江干流岸線生態環境無人機遙感調查。(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市各有關部門)
(六)促進公眾參與
加強環境信息公開。定期公布各市(區)水環境質量狀況和排名,公開曝光環境違法典型案件。各市(區)人民政府定期公開本地區攻堅任務完成情況。重點企業定期公開污染物排放、治污設施運行等情況。建立宣傳引導和群眾投訴反饋機制,發布權威信息,及時回應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市各有關部門)
構建全民參與格局。推進環保基礎設施和城市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向公眾開放,實行有獎舉報制度,鼓勵購買使用節水產品和具有環境標志的產品,探索環保CEO制度和企業環保承諾制度。通過新聞媒體廣泛宣傳長江保護修復的重要意義,及時報道各地生態環境管理政策措施、工作動態和經驗做法。(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教育局、水利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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