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來源:市政府辦公室
- 發布日期:2017-06-13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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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區)人民政府,泰州醫藥高新區管委會,市各有關部門(單位):
《進一步降低全市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工作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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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降低全市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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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優化營商環境,增強企業活力和創新動力,現就進一步降低全市實體經濟企業成本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工作方案》(國發〔2016〕48號)、《省政府關于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的意見》(蘇政發〔2016〕26號)和《省政府關于進一步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的意見》(蘇政發〔2016〕156號),突出重點,聚焦熱點,狠抓難點,有針對性、系統性地落實措施,努力提高企業對政策的獲得感。
二、工作目標
繼續深化各項政策措施,進一步拓展企業在用工、物流、稅費、融資等方面的降本空間,開展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十大專項行動”,確保全年實現40億元的降本目標,使我市實體經濟綜合成本合理下降,企業盈利能力明顯增強。
三、實施方案
(一)全面落實人才用工政策,開展降低企業用工成本專項行動
1.嚴格執行階段性降低用工保險繳費政策。從2016年5月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嚴格執行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19%的政策。從2017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將失業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從1%降至0.5%。擴大“援企穩崗”實施范圍,對符合條件的困難企業緩繳除基本醫療保險費之外的社會保險費。加強勞動者與崗位的有效對接,通過市場化手段為企業輸送所需人力資源。著力開展個性化培訓,為企業和勞動者提供“訂單式、定向式、定崗式”免費技能培訓。(市人社局牽頭,市經信委、財政局、地稅局等參與)
(二)有序推進輸配電電價改革,開展降低企業用電成本專項行動
2.積極落實國家、省電力直接交易相關政策,引導符合條件的企業積極參與電力直接交易。根據國家及省輸配電電價改革要求,嚴格落實工商企業用電價格,推進銷售電價分類結構調整。(市經信委牽頭,市發改委、物價局、泰州供電公司等參與)
3.放寬基本電費計算方式變更周期,對工業企業減半收取高可靠性供電費用,調整自備電廠系統備用容量約定周期等政策。(泰州供電公司牽頭,市經信委參與)
(三)推進能源市場化改革,開展降低企業用氣(汽)成本專項行動
4.推進能源價格體制改革,加強天然氣配氣價格監管。根據成本監審結論,從緊核定管道天然氣配氣價格,確保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修訂《泰州市區熱電聯產企業煤熱價格聯動辦法》;組織相關企業繼續開展市區水汽熱大用戶價格直接交易,確保相關優惠政策及時落實到位,降低企業生產經營成本。(市物價局牽頭,市發改委、經信委等參與)
(四)全面實施“綠色通道”政策,開展降低企業物流成本專項行動
5.實施貨車通行費優惠政策。自2017年1月1日起,對持有“運政蘇通卡”并同時使用本車“運政蘇通卡”繳納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通行費的貨運車輛享有的優惠幅度從現有的2%提高到10%,優惠期暫定1年,對超限超載運輸車輛不予優惠。(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財政局、物價局等參與)
6.實施船舶過閘費優惠政策。2017、2018年度內,交通船閘過閘費優惠20%、水利船閘過閘費優惠10%(不含經營性船閘)。對集裝箱貨運船舶免收交通船閘、水利船閘過閘費。(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財政局、水利局、物價局等參與)
7.加大對物流基礎設施投入力度,引導物流企業充分取得進項稅抵扣,落實通行費抵扣政策,切實減輕物流企業負擔。(市國稅局牽頭,市財政局、交通運輸局、商務局等參與)
(五)大力推進金融創新,開展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專項行動
8.高起點建設泰州市產融綜合服務中心。構建“前臺+后臺”“線上+線下”“貸款+投資”“擔保+風補”的產融綜合服務中心,實現網絡化、一站式、高效率的產融對接。開發融資信息需求系統,企業在線發布融資需求,金融機構在線發布產品信息,相關部門提供在線融資服務支撐。加強信息資源整合,形成信息征集、信用評價、信用增進和信用激勵“四位一體”運行格局。(市金融辦牽頭,市經信委、人行、銀監局等參與)
9.不斷優化小微企業金融服務。以銀行業金融機構為主,統籌保險、基金、征信等金融服務和中介機構,推動建立“小微企業金融支持中心”,引導各銀行機構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推動市區國有擔保公司兼并重組,完善以保險公司為主的政銀保風險補償機制,提高對實體經濟擔保能力。(市金融辦牽頭,市財政局、經信委、人行、銀監局等參與)
10.拓寬企業融資渠道。鼓勵企業發行項目收益債券、可續期債劵、小微企業增信集合債券等創新品種。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設立集團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消費金融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提高企業資金使用效率。鼓勵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發行各類金融債券,降低銀行籌資成本。(市金融辦牽頭,市發改委、人行、銀監局等參與)
11.深化銀行債權人委員會工作。聚焦重點困難類企業,建立緊密型債委會、信息共享和量化考核機制。對發展前景良好、生產經營較為正常,有技術、有訂單,但由于階段性原因成為資金拖欠源頭的企業,給予必要的支持。落實有關提高小微企業貸款不良容忍度的要求,努力化解債務風險。(市銀監局牽頭,市人行、金融辦等參與)
(六)推進企業兼并重組,開展降低企業資本重構成本專項行動
12.加大對企業兼并重組的金融支持。推動企業上市(掛牌),加快一批企業登陸多層次資本市場,引導企業利用資本市場實施兼并重組。(市金融辦牽頭,市發改委、財政局、經信委等參與)
13.落實企業兼并重組、破產清算、資產證券化和銀行不良資產核銷等相關稅收政策。企業以非貨幣性資產投資,可按規定享受5年內分期繳納企業所得稅政策。符合稅法規定條件并選擇特殊性稅務處理的企業重組行為,適用特殊性稅務處理規定。針對有重組業務發生的企業,進行“點對點”服務,輔導企業按政策規定正確處理重組業務事項。企業破產、注銷、清算企業所得稅時,可按規定在稅前扣除有關清算費用及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符合不良資產核銷條件的,企業在進行專項申報后可在稅前扣除。(市國稅局牽頭,市經信委、金融辦、財政局、地稅局等參與)
(七)優化通關環境,開展降低企業外貿成本專項行動
14.根據省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建設工作方案,不斷優化平臺功能,全面推廣國際貿易“單一窗口”申報模塊應用,所有進出口企業均可免費使用“單一窗口”申報軟件,免費申領原產地證書,企業足不出戶即可完成報檢工作。(市商務局牽頭,市口岸辦、泰州海關、檢驗檢疫局、海事局、邊檢站等參與)
15.加強信用管理,優化海關、檢驗檢疫、邊檢、海事、道路水路運輸、稅務等業務辦理流程,幫助企業“一站式”通關,切實降低企業貨物通關成本。對檢驗檢疫信用等級B級以上、產品質量長期穩定的企業,可憑電子數據直接辦理原產地證書。幫助用足用好原產地政策,享受更多國(境)外關稅優惠。鼓勵企業申報省級、國家級出口品牌,打造我市具有較強競爭力的國際品牌。(市商務局牽頭,市科技局、工商局、泰州海關、國稅局、檢驗檢疫局、海事局、邊檢站等參與)
(八)加強科技服務,開展科技政策落實及知識產權保護專項行動
16.完善網上技術交易平臺,全力推進科技廣場建設,進一步拓展“企業院校行”活動。強化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宣傳和培訓,充分利用科技園區、孵化機構等創新平臺的資源,為企業開展全流程、專業化、個性化的服務。搭建知識產權數據平臺,在精細化工、電子信息、醫療器械、新材料、裝備制造、船舶制造等6個行業,建立專利專題數據庫,為企業提供專利信息服務。開展知識產權“護航”“閃電”專項行動,形成良好的知識產權市場秩序。(市科技局牽頭,市工商局、地稅局等參與)
(九)全面落實稅收優惠政策,開展減輕企業稅負專項行動
17.持續推進“營改增”、全面落實小微企業、固定資產抵扣增值稅、固定資產加速折舊、軟件企業、資源綜合利用企業及高新技術企業等稅收政策,全面提高企業對稅收優惠政策的獲得感。(市國稅局牽頭,市科技局、財政局、地稅局等參與)
18.全面落實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實行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備案制,簡化報備手續。符合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條件而在2016年以后未及時享受該優惠政策的,按規定備案后,可以在3年內追溯享受。(市國稅局牽頭,市科技局、財政局、地稅局等參與)
19.積極落實全省內外資鼓勵類項目進口設備免征關稅,重大技術裝備進口關鍵零部件及原材料、科技開發和科教用品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種子種源免征進口環節增值稅,列入國務院有關部門認定名單的新型顯示器件生產企業、集成電路生產企業、動漫企業按規定享受有關進口稅收等優惠政策。(泰州海關牽頭,市發改委、經信委、科技局、財政局、商務局、市國稅局等參與)
20.進一步優化出口退稅分類管理,積極爭取和用好用足出口退稅指標,做到全市出口退稅應退盡退、應退快退。積極引導納稅人進行在線自助辦理,全面實現納稅服務線上線下、前臺后臺互為貫通,力爭在全市實現電子稅務局全覆蓋。進一步整合服務資源,創新服務措施,規范服務標準,推動國地聯合辦稅深度融合,真正做到納稅人“進一家門,辦兩家事”。(市國稅局牽頭,市地稅局、財政局、商務局等參與)
(十)完善涉企收費清單制度,開展清費減負專項行動
21.落實江蘇省取消專門面向企業的行政性收費和管理事業性收費的相關政策。清理規范全市由行政機關設立,企業繳納或承擔的保障金、抵押金、擔保金等各類保證金。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清理規范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市物價局牽頭,市經信委、財政局、住建局、建工局等參與)
22.規范行政許可中介服務收費行為。根據《江蘇省行政許可中介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建立泰州市市級行政許可中介服務事項目錄清單和行政許可中介服務收費目錄清單。建立涉審中介機構服務平臺或超市,指導和督促中介服務機構嚴格落實明碼標價制度,規范中介服務收費行為。定期對行政機關行政許可中介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收費標準、可供選擇的服務機構名稱、聯系方式等內容公示情況開展巡查,保護行政許可申請人的知情權、選擇權。(市編辦牽頭,市物價局、政務服務辦、經信委、財政局等參與)
23.加強政府性基金管理。完善《泰州市政府性基金項目目錄》,征收范圍、征收標準、征收期限、資金管理方式等嚴格按照基金目錄中注明的有關文件規定執行,凡未列入基金目錄的政府性基金項目一律取消。(市財政局牽頭,市物價局、地稅局等參與)
24.推進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清理行業協會商會違法違規強制企業付費參加考核評比、表彰、贊助捐贈等項目。民政部門應當加大對行業協會商會的監督管理,設立投訴舉報電話和信箱,對違法違規的行業協會商會依法處理。所有行業協會商會應當在年內基本完成與行政機關脫鉤。(市發改委牽頭,市民政局、編辦等參與)
四、保障措施
1.建立目標推進機制。各地結合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考核目標,制定“十大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建立健全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工作的推進機制。各市(區)減負辦、醫藥高新區發改委要發揮牽頭作用,加強綜合協調,統籌推進各項工作。市各牽頭部門要根據方案確定的目標任務,制定具體工作方案,聯動開展專項行動。
2.建立定期報告制度。各地、各有關部門于每月10日前上報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工作成效報表和推進情況,每季度末報送降本目標完成情況。(聯系電話:86839269)
3.建立督查考核制度。市三服務辦牽頭負責對各地、各部門降本政策推進落實情況督查,并將督查情況以及目標完成情況列入各地年度考核和各有關部門年度績效考核。各市(區)減負辦、醫藥高新區管委會要建立相應的督查考核機制,定期組織工作督查,持續推進政策落實。市各有關部門也要建立內部考核機制,落實工作責任,確保完成降本工作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