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來源:政府公報
- 發布日期:2018-01-10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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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區)人民政府,泰州醫藥高新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泰州醫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辦法》已經市政府第8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 ? ? ? ? ? ?泰州市人民政府
? ? ? ? ? ? ? ? ? ? ?2017年11月3日
泰州醫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泰州醫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加強和保障綜合行政執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泰州醫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范圍內城市管理和市場監督管理領域相對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工作。
第三條 泰州醫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區管委會)是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行政執法主體,具有獨立的執法主體資格。泰州醫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綜合執法局(以下簡稱區綜合執法局)和泰州醫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作為區管委會內設機構,以區管委會名義統一行使相關執法工作。
第四條 行使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遵循合法、合理、公正、公開的原則,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相統一,提高執法和服務水平。
第五條 市人民政府加強對區管委會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領導,按照減少執法層次、整合執法隊伍、加強基層執法力量、提高執法效率的要求,加強行政執法機構建設,合理配置行政執法人員和行政執法裝備。
市機構編制、政府法制、監察、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和市城管、工商、質監、食藥監、商務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對區管委會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進行協調、指導和監督。
第六條 區管委會應當加強城市管理和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執法隊伍建設,保障行政執法人員依法享有權利、履行職責。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受法律保護。
第七條 區管委會應當建立和完善城市管理和市場監督管理社會治理機制,鼓勵、支持公眾參與城市管理和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執法社會共同治理活動。
第八條 區管委會和市級有關部門應當組織開展城市管理和市場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宣傳教育活動,促進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自覺守法。
第二章 ?執法權限
第九條 區綜合執法局代表區管委會集中行使下列城市管理行政處罰權:
?。ㄒ唬┬惺故腥莪h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ǘ┬惺挂巹澒芾矸矫娣伞⒎ㄒ?、規章規定的對街道兩側未經批準、不按批準的內容和超過批準期限臨時建設的行政處罰權;
?。ㄈ┬惺故姓芾矸矫娣?、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ㄋ模┬惺钩鞘芯G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五)行使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建筑施工噪聲污染、建筑施工揚塵污染、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露天燒烤污染、城市焚燒瀝青塑料垃圾等煙塵和惡臭污染、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煙塵污染、燃放煙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處罰權;
?。┬惺构ど绦姓芾矸矫娣?、法規、規章規定的對戶外公共場所無照經營、違規設置戶外廣告的行政處罰權;
?。ㄆ撸┬惺构步煌ü芾矸矫娣?、法規、規章規定的對侵占城市道路、違法停放車輛等的行政處罰權;
(八)國家另有規定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代表區管委會集中行使下列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權:
?。ㄒ唬┬惺构ど绦姓芾矸矫娣?、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ǘ┬惺官|量技術監督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ㄈ┬惺故称匪幤繁O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ㄋ模┬惺股虅招姓芾矸矫娣?、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第十條 行政執法人員在查處違法行為時,可以依據相關部門法律、法規采取以下措施:
(一)進入發生違法行為的場所實施現場檢查,并制作檢查筆錄;
(二)以勘驗、拍照、錄音、攝像等方式進行現場取證;
?。ㄈ┰儐柊讣斒氯?、證人,并制作詢問筆錄;
?。ㄋ模┎殚?、調取、復印與違法行為有關的文件資料;
(五)查封、扣押與違法行為有關的場所、設施、財物;
?。┓?、法規規定的其他措施。
第十一條 區管委會可以依法實施與集中行使的行政處罰權有關的行政檢查權和行政強制權。
第十二條 行政處罰權相對集中后,原相關部門不得再行使已經統一由區管委會行使的行政處罰權;仍然行使的,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無效;原相關部門履行的其他行政管理和監督職責,應當依法繼續履行。
第三章 ?協調配合
第十三條 區管委會與市級有關部門應當密切配合、相互監督,建立協調、有序的工作制度。
第十四條 區綜合執法局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與市級有關部門履行職責發生分歧時,由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協調;協調不成的,報市人民政府決定。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區管委會可以書面請求有關部門協助:
?。ㄒ唬┆毩⑿惺孤殭嗖荒軐崿F行政目的的;
?。ǘ┮蛉藛T、設備不足等原因不能獨立行使職權的;
?。ㄈ﹫绦泄珓账匦璧奈臅?、資料、信息為其他行政機關所掌握,自行收集難以獲得的;
?。ㄋ模┬枰埱笮姓f助的其他情形。
請求行政協助的內容主要包括:調查、提供具體信息和協助作出行政行為。
被請求協助的行政機關應當依法及時履行協助義務,不得推諉或者拒絕。不能提供協助的,應當以書面形式及時告知請求機關并說明理由。
第十六條 區管委會在執法活動中發現有重大治安、安全隱患的,應當及時通報市級有關部門,或者向市人民政府報告,并提出相應措施建議。
第十七條 市級有關部門作出涉及城市管理或者市場監督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事項的行政許可,應當在行政許可文件下發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告知區管委會。
區管委會查處違法案件,需要責令當事人補辦有關手續的,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應當及時書面征求市級有關部門的意見。市級有關部門接到通知后,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提出意見。
第十八條 區管委會和市級有關部門應當建立執法信息互通共享機制,及時抄報相關執法檢查、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情況。
區管委會對違法行為作出重大行政處罰決定的,應當在作出決定之日起15日內,分別向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和相關市級行政執法部門報送備案。
第四章 ?執法規范
第十九條 行政執法人員應當按照規定參加培訓,通過行政執法資格考試,取得行政執法證件后,方可上崗執法。行政執法證件統一申報領取,由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負責核發與管理,其執法種類為綜合行政執法,執法區域為泰州醫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第二十條 行政執法人員從事行政執法活動,應當向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出示行政執法證件;除法律另有規定的外,行政執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
行政執法人員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第二十一條 行政執法人員從事行政執法活動,應當遵守行政執法規范。
第二十二條 行政執法人員調查取證時,應當全面、客觀、公正,符合法定程序。
第二十三條 行政執法直接影響當事人權利、義務且不屬于必須立即執行的,區管委會應當先采用教育、勸誡、疏導等手段,促使當事人自覺履行法定義務、糾正錯誤。當事人違法情節輕微,經教育后自覺履行法定義務,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不予追究法律責任。
第二十四條 區管委會作出行政行為,應當按照規定告知當事人作出行政行為的事實、理由、依據,依法享有陳述、申辯、要求聽證以及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等。
當事人陳述、申辯時提出的事實、理由成立的,區管委會應當采納,不得因當事人申辯而加重處罰。符合聽證條件,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組織聽證。
第五章 監督檢查
第二十五條 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和有關部門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對區管委會及其行政執法人員不履行、不當履行、違法履行行政執法職權的行為進行監督。
第二十六條 區管委會應當建立行政執法責任制和法制審核、督查、考核、執法責任追究等制度,規范行政處罰裁量權的行使和行政執法人員的執法行為。
第二十七條 區管委會應當主動接受社會監督,通過其門戶網站、公告欄等形式向社會公開職權范圍、執法依據、裁量基準、執法程序等事項。
第二十八條 區管委會應當建立投訴、舉報制度,向社會公布投訴、舉報電話及其他監督方式。
第二十九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區管委會作出的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向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條 區管委會及其行政執法人員違反本辦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無法定依據或者違反法定程序執法的;
?。ǘ┦褂帽┝?、威脅等手段執法的;
?。ㄈ┕室鈸p壞或者違反規定銷毀當事人財物的;
(四)截留、挪用、私分罰沒款項、財物或者使用查封、扣押財物的;
(五)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財物的;
?。Πl現的違法行為不依法查處或者查處不力的;
?。ㄆ撸┢渌麨E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行為。
第三十一條 區管委會及其行政執法人員違法行使職權,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
本辦法施行前已經立案但尚未結案的行政處罰案件,仍由原有關部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