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來源:市政府
- 發布日期:2016-11-24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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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區)人民政府,泰州醫藥高新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泰州市地理信息資源共享平臺建設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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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2016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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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地理信息資源共享平臺建設
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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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地理信息資源管理,規范地理信息數據交換和共享行為,促進地理信息資源開發和利用,提高服務政府決策、經濟發展、社會治理、應急保障和公眾生活的能力,根據《江蘇省測繪管理條例》、《江蘇省測繪地理信息基礎設施管理規定》、《泰州市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管理辦法》,結合本市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建設目標
依托市級政務云計算平臺,建設地理信息資源共享平臺,將相關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在履行職責和提供服務過程中產生、獲取的地理信息數據納入政務信息資源共享范圍,建立全市統一的地理信息資源共享目錄,實現地理信息資源共享共用。加強對地理信息數據采集的管理,建立地理信息采集、測繪、開發項目立項前的論證機制,充分利用現有基礎地理數據庫的資源,避免重復建設。
二、建設內容
(一)地理信息資源共享平臺建設
通過地理信息資源共享平臺,市電子政務中心根據各部門提出的信息共享需求進行審核,初步確認該信息的共享方式,最終再由信息提供部門審核是否同意共享,并確認共享方式。地理信息資源共享平臺的數據交換分前置交換和接口交換兩種模式,各部門要結合本部門的實際情況,選擇交換共享模式,報市電子政務中心確定后組織實施。
(二)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庫建設
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庫包括:覆蓋全市全域或重點地域的不同比例尺的基礎地形圖,覆蓋全市重點地域不同類型、不同比例尺的遙感影像數據庫,覆蓋全市歷史和現狀地名、地址的地址數據庫等。通過數據庫建設,實現海量空間數據的統一更新、查詢、統計、分析、打印、輸出。
(三)地理信息資源目錄建設
根據《泰州市政務信息資源目錄》要求,參照兄弟城市建設經驗,梳理相關地理信息數據,編制我市地理信息資源目錄(詳見附件)。按照部門、信息資源類別、數據項的組織方式,梳理完善共享目錄,標明可供共享的信息部門、信息名稱、數據量級、提供方式、共享條件、更新周期等關鍵要素,形成分區域、分部門、分主題的索引模式。各部門將確定共享的數據歸集到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庫,滿足跨地區、跨部門的共享需求。
(四)地理信息資源共享應用建設
深化地理信息資源共享應用建設,重點打造政務版和公眾版兩大平臺。以促進地理信息資源開發和利用為目標,搭建政務版共享平臺,建立地理信息分析模型,挖掘各部門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產生歸集的數據,為經濟發展和領導決策提供依據。以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務為目標,搭建公眾版共享平臺,將確定為無條件共享的數據向公眾開放,為社會和企業提供有價值的數據增值服務。
(五)地理信息采集、測繪、開發管理機制建設
建立地理信息采集、測繪、開發論證機制,將地理信息相關項目納入電子政務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市電子政務中心會同相關部門對地理信息項目進行可行性論證,重點論證數據采集項目是否符合規劃標準,是否重復采集、測繪、開發,測繪服務企業是否達到資質要求等。建立測繪中介服務企業入圍名錄,對入圍名錄內的測繪中介單位進行測繪安全保密、信用評級、質量、備案及成果匯交等方面的動態監管。
三、建設步驟
(一)平臺建設。9月底前,市國土局開展綜合調研,制定地理信息資源共享平臺技術方案;擬定招標文件,完成招標工作。12月底前,市國土局完成地理信息資源共享平臺的安裝調試和部署工作。
(二)目錄梳理。11月底前,相關部門根據《泰州市地理信息資源目錄》,確定信息共享的條件和更新周期,提出需要共享其他部門的信息,按要求及時將本部門數據上傳至政務數據中心。
(三)比對清洗。2017年6月底前,市電子政務中心根據《泰州市地理信息資源目錄》,負責數據比對清洗,并將比對結果提交給數據提供部門,數據提供部門對結果不一致的數據進行人工排查和修正。
(四)共享利用。2017年10月底前,市電子政務中心將結合各部門實際應用需求,開展政務版示范應用的推廣工作。同時,梳理可對外公開的數據信息,通過政府門戶網站對外發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地理信息資源共享平臺建設是全市政務信息資源整合共享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由市電子政務工作領導小組統一指導、協調和決策。市國土局負責平臺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市電子政務中心負責地理信息資源目錄的編制和發布工作,相關部門要按照建設要求,明確專門機構和人員負責地理信息數據的采集和上傳工作。各市(區)要參照市級機關的模式建立相應的組織機構,推進本地區地理信息資源共享平臺建設。
(二)強化項目扎口。地理信息資源共享平臺是由政府搭建的,各部門共享共用的地理信息大數據平臺。今后,各部門建設的涉及地理相關信息系統都必須以此平臺為基礎,不得重復建設。市政府辦公室、發改委和財政局按照地理信息資源共享平臺建設的要求,加大對地理信息采集、測繪、開發項目的扎口管理工作,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進行審核論證,確保項目建設更加科學合理、節約適用。
(三)落實安全責任。建立健全地理信息資源安全保密制度,涉及有條件共享類的地理信息資源,信息提供部門、使用部門和主管部門應當簽署三方數據保密協議,涉密數據先審批后使用,確保信息交換和使用過程的安全性。市電子政務中心加強對信息交換過程和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庫的安全管理,建立身份認證、存取訪問控制和信息審計跟蹤機制,對數據進行授權管理,設立訪問和存儲權限,防止越權存取數據,確保信息安全、可靠、完整。
(四)強化監督考核。加強對地理信息資源共享工作的日常監控,定期對各部門提供的信息數量、質量及更新、利用等情況進行綜合評估,并公布評估結果和改進意見。將各部門地理信息資源共享情況納入全市數據資源共享考核中,市政府辦公室會同相關部門對地理信息資源共享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確保全市地理信息資源共享工作高效有序推進。